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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被罚款 3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8-23 05:27    点击次数:203


(原标题: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被罚款 3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因2024年8月5日李冬红经营的该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云浮市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8月5日李冬红经营的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决定给予李冬红经营的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303MA4X7J6J81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李冬红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安区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违法事实2024年8月5日李冬红经营的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处罚类别责令停产停业;罚款处罚内容决定给予李冬红经营的云安区都杨镇天润互联百货超市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6处罚机关云浮市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